1.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遵纪守法,
品行端正,无犯罪记录;身心健康,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;有爱心有耐心,认同学
校办学理念;服从学校工作安排,配合学校高质量发展完成教育教学等工作。
2.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;具备相应的学 位证书,一般要求学士及以上学位;学历证书应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符;
3.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;应在报到入职截止日期前取得教师资格证,对 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,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,并承诺在规定 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;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,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。
4.熟练使用计算机及电教设备。
5.有同等岗位教学经历且教学业绩优异者的优先考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