岗位要求:
1、本科及以上学历,需持有金属非金属矿山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及以上证书。
2、具有10年以上有色金属矿山安全环保管理、工程管理等工作经验。
3、具有担任矿山企业中层正职级岗位3年以上任职经历。
4、具备丰富的安全生产、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知识,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。
5、具有管理经验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,能够有效地组织和领导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岗位职责:
1、协助公司分管安全环保副总经理开展公司安全、环保、消防管理工作,切实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、环境保护相关的政策、法规和制度,落实和监督检查各车间、部门有关安全、环保等工作要求。
2、组织撰写公司年度安全环保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,按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防治工作总结。
3、组织员工“三级安全环保”教育培训教育,组织好单位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(安监、环保系统范围)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。
4、定期组织安全环保安全大检查和工作会议,建立完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档案。
5、组织开展环境监测项目的日常监测。
6、完善公司关于安全环保消防的各项规章制度,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、操作规程,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7、组织公司生产安全事故、环境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的起草、备案、修订工作和应急演练活动。
8、定期组织现场检查,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,经分管领导审核后,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,限期改正,并组织验收。重大隐患立即指令停产撤人,并书面报告公司总经理。
9、负责与政府安监、环保、消防等部门协调工作;协调、沟通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环保工作关系。贯彻执行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和分管副总经理下达的指示,按期认真完成工作任务。
10、负责检查、监督各单位安全环保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的宣传教育、维护、保管和正确使用,建立完善安全环保设施设施、应急救援设施档案。
11、配合车间和设备管理部做好设备专业检查。按公司设备管理有关规定,审查重点设备改造、大修计划的安全技术措施,并监督其实施。
12、负责宣传、贯彻、执行国家安全相关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、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。
13、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