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职要求:
1.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,党性强、作风正,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或群团工作经验,熟悉计算机操作,具备良好文字写作能力。
2.无违纪违法行为,未纳入失信人员名单,服从安排和调剂,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。
3.身体健康,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4.懂粤语,本区行政村(社区)户籍人员优先考虑。
工作内容:
1.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执行党组织的决议、决定;
2.协助所在党组织落实“三会一课”制度、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、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;
3.做好党员组织管理排查、转接、党费收缴和党员管理日常工作,及时维护更新党建有关信息系统,报送党建工作信息;
4.配合做好党群服务中心日常管理,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,推进党建共建;
5.协助做好基层党建其他工作,完成区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